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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洗发液 烦恼洗不净

1999-09-08 来源:生活时报 ■国家技监局 我有话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组织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8家生产、经销企业的61种洗发液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合格5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6%。

本次从生产领域抽查了50种洗发液,合格45种,抽样合格率为90%。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较好。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它们的产品质量明显优于其他企业。有企业的产品其有效物含量在20%以上,比标准规定值(≥10.0%)高1倍以上。

相反流通领域合格率则较低,批发市场问题仍然较多。本次从流通领域抽查了11种洗发液,合格6种,抽样合格率为54.5%,比生产领域低35.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批发市场。本次从浙江义乌和上海广东路化妆品批发市场上抽查了8种产品,合格3种,抽样合格率仅为37.5%,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目前该类产品的批发市场已成为质量控制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加之市场上批发商质量意识普遍较差,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利润,为迎合部分喜好廉价的消费群体,恣意经营价廉质次的产品,有的甚至经销假冒产品。

在本次抽查中反映出洗发液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有4个方面:

1、细菌超标。本次抽查中,浙江省上海美馨侬有限公司日化厂生产的美馨侬首乌香波,细菌总数达710000个/克,上海梦娜日用化学品厂生产的美花露香波细菌总数达30000个/克,陕西航天精细化工厂生产的雪茹兰花油洗发香波细菌总数达150000个/克,分别是标准允许值的710、300倍和150倍。

2、有效物含量偏低。这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该项指标不合格。其中广州市天河东圃东部化妆品厂生产的温源薄荷清香洗发水有效物含量仅为7.7%;浙江维斯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斯丽首乌二合一洗发露有效物含量只有8.1%,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值≥10.0%的要求。

3、物理指标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5个产品该类指标不合格。

4、标签标注不规范。此次抽查发现,有的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号或标注的产品标准号有误;有的产品未标注含量或只有英文标注净含量;有的产品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标注不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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